全院师生:
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各年级(专业或班级)评议小组民主评议、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审核通过,拟增补调整2022级8名专科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院部反映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并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08日-11月14日
电 话:18237180121
邮 箱:576840162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