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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美术学院展厅借用申请公告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1-12-20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借用单位

 

联系电话

 

经办人

 

联系电话

 

用途

 

使用时间

 

其他事项

 

使用承诺

美术学院展厅管理制度

1.展览借用单位(校内各单位,包括各学院、班级、个人等)要提前和美术学院取得联络,商定好展览的开始和结束时间。

2.展览借用单位要在开展前提前一天布置好展览相关事宜。

3.展厅内外的环境卫生,由借用方负责打扫和维护。要注意保持干净整洁的良好环境卫生,对于展览及结束后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单位,美术学院有权要求其整改,并记录在案。

4.展厅钥匙由美术学院负责保存,有专人负责展览期间早、晚开关门。

5.展厅内值班人员由借用单位负责安排。展览期间,要做到始终有人值守,若发现展厅无人值守的,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停止展览活动。

6.借用单位要爱护展厅内的各种设备(电子扩音设备、安装用梯子、卫生工具,桌椅板凳等),一旦设备有遗失,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。

7.展厅展墙不允许使用双面胶等液体胶来固定作品,以免损坏墙面。作品固定可以使用吊钩、工字钉等。

8.为保持展厅地面整洁,请勿携带各种难以清洗的胶体进入展厅。

9.请勿在展厅大声喧哗,奔跑、打闹。

10.请勿携带任何食物、液体等进入展厅。

11.美术学院展厅是学校重要的教学场地和对外交流展示的窗口,欢迎各界朋友来此布展。

12.展览期间如无人员参观,值班人员请主动关闭各路主射灯和空调系统,节省电力资源。

 

本人(借用单位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)承诺遵守以上展厅管理制度。

 

责任人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所属部门盖章

 

美术学院意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院长签字:

展厅安排

 

展厅管理人员

 

1、本表一式两份,一份交美术学院负责人处从存档,一份交展厅管理人员。

2、展厅借用联系电话: